按照《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材料、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各地落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督查,根据听取汇报和现场督查情况,梳理出各地存在问题,形成督查意见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反馈。各地能够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盟委、行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精神,迅速动员安排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有力的推动了我盟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盟3类18项问题,立行立改的问题4项,限期完成整改问题7项,持续整改问题7项。根据整改任务难易程度,明确了三个时间段进行整改。属于立行立改的,2017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限期完成整改的,分别于2017、2018、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的,2020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5类35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0项,部分完成8项,正在整改17项。我盟“回头看”督查出152项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32项,正在整改20项。
(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大部分旗县市(区)党委、政府能够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形成了定期研究调度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64家工矿企业已部分完成整改,其中采矿证已过期的55家工矿企业目前已全部关闭,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拆除厂区所有设施设备,完成土地平整、矿石清理等工作,其余9家采矿证在期的工矿企业,计划于2018年底前彻底整改到位。锡林浩特市政府将中钢萤石矿、中联金河水泥、兴原有色金属等三家企业的退出工作方案上报盟行署,退出方案在报行署待批的同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中钢萤石矿、中联金河水泥和兴原有色金属三家企业分阶段有序退出,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关于草原管理部门于2016年5月违规向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发放草原作业许可证问题,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已经收回了违规发放的草原作业许可证,责令企业于2017年5月底前清理临时堆料场,恢复生态原状,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分。
(二)产业布局方面
各地政府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严守主体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红线,严格限制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强化规划环评的指导控制作用,加强源头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我盟各类园区的规划环评编制审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于2018年底前可全部完成。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根据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研究确定合理的水资源开发秩序,以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定布局、定产业、定规模,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问题。我盟城镇污水处理厂“大马拉小车”、“三率低”、超标排放等现状已有部分整改完成。在运行负荷率方面,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和太仆寺旗通过采取对污水池进行分割、扩建污水管网、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方式提高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正蓝旗、多伦县污水处理厂已制订整改计划,但目前无实际工作进展,正镶白旗、苏尼特左旗污水处理厂目前仍未制订整改计划,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中水回用率方面,目前我盟各旗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普遍偏低,东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和镶黄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排至氧化塘或自然蒸发,存在环境影响隐患。正蓝旗、多伦县污水处理厂地处重点流域范围,根据国家要求这两家污水处理厂要在2017年底前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正蓝旗和多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均已完成,进入设备调试阶段。达标率方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阿巴嘎旗、太仆寺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等5个旗县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目前,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其余4个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已维修完毕,反馈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待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认定。全盟在运的12家污水处理厂中正镶白旗、苏尼特左旗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设备运行不稳定,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供热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本次督察我盟供热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较2016年底调度情况没有明显进展,各地政府在监督管理上对供热企业顾虑较多,压力传导不够。目前虽有部分供热企业已经开始了整改工作,但大部分供热企业仍持观望态度,强调工艺改造难度、经济困难等客观因素,制订整改方案应付了事,没有实际动作。供热企业存在的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储煤场、渣场建设不规范等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
三是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由于热源不足,锡林浩特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展缓慢,目前仍有91台尚未淘汰。
四是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近尾声,全盟绝大部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装置都已安装完成,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三个旗县的8座加油站正在安装设备,预计2017年5月内全面完成。
五是城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初见成色,各地能够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铺设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建设,以财政补贴等形式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累计淘汰城区散煤场18家,原煤散烧总量、采暖期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浓度均有所下降。
六是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盟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为西乌旗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该企业现已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危废渣“三防”要求,对危废填埋场浸出渣表面进行覆土,做暂时性掩埋,有序运回做无害化处理。在危废填埋场周边安装监控设备,对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加固危废填埋场四周设置的防洪渠,预防特大洪水冲刷,预计于2017年7月底完成整改工作。锡林浩特市益民医疗废弃资源处置中心、西乌旗医院存在的环境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二连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旗和苏尼特左旗医疗机构的垃圾焚烧炉正在办理环保手续,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医院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6月前完成整改。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医院未建成规范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太仆寺旗医疗废物无正规的焚烧点,医疗废物运到不符合医疗废物焚烧要求的火葬场进行焚烧处理,各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台账建设工作仍需加强。
七是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园区规划大、入驻企业少、停产企业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个别已建成的设施因当地政府与投资方纠纷至今仍未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