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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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锡林浩特市华润大厦7楼盟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科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