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尼特左旗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盟、旗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财政发展、资金监管、政策执行、服务民生全过程,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法治保障。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2025年,旗财政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深化普法宣传,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充实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并且根据我局人事调动,及时更新财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稳步进行。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一是抓实干部职工全员学,依托集体学习、主题党日、财政大讲堂、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法治学习培训,重点围绕财政执法、资金监管、内控管理、风险防范等内容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建设专题学习12次、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活动6次,实现了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全覆盖。二是强化执法人员专项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及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一是厘清权责边界,全面梳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管等执法行为,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
(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旗财政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惠民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单位LED显示屏以及走廊宣传屏,不定时播放法治建设宣传图片,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更直观的普法宣传,还通过发放反诈宣传资料、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以及重要性,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积极参加普法工作的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在法制宣传日,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播放法律知识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营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1.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重业务、轻法治,重执行、轻程序的现象,对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2.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融合不够紧密。法治建设与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策执行等中心工作融合度不高,法治对财政业务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3.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财政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针对性、吸引力不足,面向企业、群众、牧区的精准普法不够,普法效果有待提升。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为: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法治作为开展财政工作的基本遵循,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2.学习培训不够系统。法治学习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学习内容与财政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提升效果不明显。3.创新意识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任务,主动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不够,工作亮点和特色不突出。
三、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年,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法治财政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始终把全面依法治旗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财政工作的中心大局,成立全面依法治旗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本局全面依法治旗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突出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二是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突出依规执法,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二是根据需要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坚持从法律上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论证。三是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执法权限法定化,主动公开《苏尼特左旗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苏尼特左旗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等。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开要求,将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部门预算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预决算公开达100%,广泛接受监督。五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2025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次、行政许可1件、进行行政处罚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我旗优良的行政执法环境。
(三)强化行政监督,权力规范运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级和旗级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落实旗委、旗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目标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旗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存在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深化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制定系统化法治学习培训计划,围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分析,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突出“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深度融合,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法治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加强基层“三保”工作、债务管理、专项资金、惠民惠农资金等领域监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苏尼特左旗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