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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来源:苏尼特左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6-05-0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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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现对以下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事项予以公告

  一、被继承人及继承人基本信息

  1. 被继承人:余文清,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1219,死亡时间:2023421日,(死亡证明类型:死亡注销证明

  2. 继承人:

  - 余艳红,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22X

  与被继承人关系:父女

  - 余艳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1227

  与被继承人关系:父女

  - 秦爱华,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1224

  与被继承人关系:夫妻

  - 余锴,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0314

  与被继承人关系:父子

  - 沈和超,性别:,公民身份号码:1525**********0313

  与被继承人关系:祖孙

  二、不动产基本信息

  - 不动产坐落: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恩格尔街

  - 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99)字第005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苏左国用(土)字第1332号

  - 不动产类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不动产面积:房屋建筑面积:50㎡

  - 不动产用途:住宅

  - 权利限制情况: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三、申请登记依据及事项

  1. 申请依据:继承人提交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具结书、继承协议书、承诺书等材料

  2. 登记事项:继承人秦爱华、余艳红余艳萍沈和超余锴共同向本登记机构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由被继承人余文清名下转移登记至继承人秦爱华名下,登记类型: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四、异议提出方式

  1. 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自20260507日起至20260526日止

  2. 异议申请材料:

  - 书面异议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身份信息、异议理由、事实依据)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证实异议事项成立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权属证明、利害关系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等)

  3. 受理方式:异议申请人需在公告期限内,持上述材料到苏尼特左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或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4. 注意事项: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失的,异议申请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五、联系方式

  - 登记机构:苏尼特左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苏尼特左旗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29号窗口

  - 咨询电话:0479-2526978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苏尼特左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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