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尼特左旗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主要用于储存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等国家标准设计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炸药库一座,雷管库一座,消防水池一座,岗哨及值班室各一座,防爆土堤若干,含库区围墙、安防系统、防雷防静电系统、消防设施、场地硬化、排水、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
4、总投资:约30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2、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气等环境因素扰乱牧民安静的生活;
3、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4、施工管理;
5、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询范围:征求本项目涉及占地的牧民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询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科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宏垚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腾飞南路16号如意大厦C座202-3室
电话(传真):1584881****
E-mail:1337652068@qq.com
2、第三方评估单位:中创弘德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多伦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1516499****
E-mail:zyx0186@qq.com
内蒙古科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