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左民政字〔2023〕13号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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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3年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3年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苏尼特左旗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2023年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 

  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3年全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锡民政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制定2023年度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自愿申请,个性服务方式进行。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2023年对全旗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实施程序与受益对象 

  (一)实施程序 

  1.民政局初步筛查本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受益对象,聘用第三方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对申请对象家庭提供评估服务,组织实施改造项目。评估机构和施工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机构。 

  2.受益对象户籍应在本旗,且长期在本旗居住,自愿申请,结合实际在《苏尼特左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范围选择改造项目,超出部分自费。 

  3.受益对象申请改造的住房需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受益对象长期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可纳入改造范围。 

  (二)受益对象 

  1.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家庭(特困人员); 

  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3.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纳入改造范围; 

  4.对已列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补贴): 

  1.高龄类别。指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以身份证为准); 

  2.失能类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低保户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依据《锡林郭勒盟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锡民政发〔2022〕81号)。 

  3.留守类别。因子女全部离本旗范围外出务工或经商等半年以上、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4.独居类别。子女不在本旗居住且长期独居的老年人。 

  5.残疾类别。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 

  (四)资金保障 

  1.统筹自治区专项补助和盟本级福彩公益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补助,旗财政按照当地项目实际匹配补贴资金。 

  2.旗财政负责支付家庭适老改造评估服务费和工程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标准3000元/户(含评估),评估服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工程费的8%。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14日-2月28日) 

  旗民政及苏木镇利用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申请初审(3月1日-4月1日) 

  1.按自愿申请原则,受益对象对照《苏尼特左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提出改造需求,向苏木乡镇(街道)书面申请(附件2)。 

  2.苏木乡镇(街道)初审后公示受益对象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将填报《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审核表》(附件3)报民政局。 

  (三)评估服务(4月1日-5月15日) 

  1.民政局对本旗受益对象进行初步筛查汇总,聘用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对受益对象家庭提供评估服务,对评估组织入户服务进行监督保障服务质量。 

  2.评估组织根据老年人改造需求和房屋类型等特点, 以“一户一策”原则,收集第一手图片资料,对照《苏尼特左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及《苏尼特左旗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单价参考表》(附件5)等对受益对象家庭开展评估服务,明确改造项目,做好受益家庭档案。 

  3.受益人或其监护人签字认证,评估组织提出改造意见,苏木乡镇(街道)签字确认后提交民政局审核,建立最终改造档案,旗民政局将《苏尼特左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花名册》(附件4)上报盟民政局报备。    

  (三)项目施工(5月16日-10月16日) 

  1.旗民政局按照改造档案材料统计适老化改造基础项目、可选项目、老年人配置用品等数据,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编制价格目录表,做好预算,准备总体施工。   

  2.旗民政局结合当地项目实施要求确定施工方,详细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依据受益对象最终改造档案即可组织实施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开展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方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工程任务,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改造对象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四)检查验收(10月17日-11月30日) 

  旗民政局参照验收验结果及施工合同等,与施工方结算工程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改造实施方案上报盟民政局报备,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结果公平。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有效激发城乡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力,为家庭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保障高质量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