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招募工作,按照《锡林郭勒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实施办法》(锡人社发〔2021〕72号),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现面向全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公开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现将储备单位申报及储备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储备单位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一)储备单位申报条件
1、苏尼特左旗辖区内依法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2、经营执照齐全,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3、符合我旗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
4、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有一定管理、技术和技能含量的储备工作岗位。
(二)储备单位认定程序及有效期限
1、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可直接向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锡林郭勒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申报储备单位审核表》 《锡林郭勒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岗位需求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储备单位有效期为5年。
(三)储备单位职责
1、在储备单位认定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储备工作岗位;
2、认真贯彻落实储备人才有关政策措施;
3、为储备人才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加强工作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派专门指导师,帮助储备人才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负责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制定本单位储备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储备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储备管理制度;
5、储备期间,按月及时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鼓励储备单位为储备人才办理商业保险。
(四)储备单位优惠政策
1、储备期间,高校毕业生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由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储备人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贴。
2、对于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储备企业按留用人数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储备单位按规定组织储备人才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以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二、储备人才报名条件及选拔程序
(一)储备人才报名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不在此招募范围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储备单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储备人才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求职地)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并填写《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申请审核表》。
2、经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申请审核表》到储备单位参加储备人才选拔。
3、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将对入选的储备人才统一组织体检。将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储备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签订《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企业储备协议书》。
4、储备人才签订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
(三)储备期限及待遇
1、高校毕业生储备期为2年。
2、储备期间,高校毕业生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由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给予储备人才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贴。
(四)储备期满优惠政策
储备人才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参照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优先将储备期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扶持创业优惠政策;
3、报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考试的,其加分等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5、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储备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6、留用到储备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受理地点: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72号窗口)联系电话:0479-252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