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左党办发〔2020〕8号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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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办公室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盟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通知》(锡党办发电〔2019〕13号)要求,为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旗委、旗政府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旗草畜平衡区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可有效避免牧草生长节点被牲畜过早啃食、踩踏而导致草地生产力下降等问题,对草原生态保护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有利于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畜牧业经营管理转变,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时限

(一)休牧范围。结合我旗第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全旗7个苏木镇49个嘎查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返青期休牧措施,休牧草场面积4389.18万亩。休牧主要以羊、牛为主(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

(二)休牧时限。2020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休牧时长为30天。

(三)休牧要求。牧户以生产设施以及棚圈附近为主,在所承包经营草场的草畜平衡区内每个羊单位20平方米标准合理划出牲畜活动场地,一对羊(母羊加羔子)不得超过0.5亩活动场地,严禁以饮水、饲喂为由在活动场地外的天然草场上放牧散养,确保牧草返青。对牲畜活动场地未包括水源井牧户,允许设立牲畜饮水通道,宽度不能超过100米。

三、补贴办法

为确保我旗春季休牧取得实效,按承包草场面积给予休牧补贴,标准为0.75元/亩,所需资金由盟、旗两级按4:6比例承担,总资金为3291.885万元,其中盟级资金1316.754万元,旗级资金为1975.131万元。休牧期结束后,各苏木镇认真总结本辖区休牧期间监督执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通过嘎查内部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旗林草、农牧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发放休牧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1日—2020年4月9日)。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春季休牧前期筹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监管任务,切实做好入户宣传、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和活动场地设置、疫病防治等休牧保障工作,为2020年度春季休牧工作有序推进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4月10日 —5月10日)。各苏木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旗、苏木镇两级执法部门及专职草原管护员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常态化巡查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监测总结阶段(2020年4月—12月)。旗林业和草原部门及时掌握休牧效果和牧草生长发育状况及自然灾害的动态变化趋势,定期开展牧草监测,做好年度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苏木镇党委、政府作为本辖区落实休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可行性的休牧实施方案,组织苏木镇工作人员、生态执法人员以及嘎查“两委”、管护员,每个嘎查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做好休牧期间各项工作。实行苏木镇干部包嘎查工作机制,苏木镇与嘎查、嘎查与牧户签订休牧责任状,公布动物疫情及草原执法举报电话,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嘎查“两委”配合苏木镇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中心户、专业合作社、牧业大户带头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休牧工作格局。

(二)做好基础保障。旗农牧部门做好饲草料调运、集中储备草发放、饲草市场监管等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同时,制定动物疫病防控预案,配合苏木镇兽医人员,做好疫病防治及技术指导,备足备齐防疫药物,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疫情举报电话2522250。财政部门要将休牧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按时到位。

(三)强化执法监管。旗、苏木镇两级草原生态执法部门要发挥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协作配合,组织专职管护员,定期巡查,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和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各苏木镇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合力。旗草原执法举报监督电话:2526235、2521007。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入户宣传、发放蒙汉双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休牧政策宣传,帮助牧民算好“经济账、生态账”,切实增强休牧自觉性,使休牧制度和相关制度家喻户晓,确保休牧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考核督查。按照盟委、盟行署《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盟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目标化管理,旗委组织部将休牧工作纳入旗直部门、苏木镇年度考核中,作为各方面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旗纪委监委和旗委、旗政府两办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全程督查不少于4次。通过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跟进掌握各苏木镇、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休牧工作不扎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放牧、偷牧现象普遍严重的苏木镇、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严肃问责。

各苏木镇要落实专人负责休牧工作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休牧期间每周三以书面形式向旗林草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旗林草局安排专人负责全旗休牧工作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休牧期间每周四以书面形式向盟林草局和旗政府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