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体制的方案》要求,现将《苏尼特左旗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体制的方案》要求,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为举措,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协同再造,推进我旗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数据驱动的政府服务新模式,为苏尼特左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牢固树立我旗“一盘棋”的思想,统筹我旗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构建政务资源整合、大数据驱动的政府运行新机制,推进政府工作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推动政府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服务由分散向整体转变,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到2021年底,“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基本形成,我旗统筹、职责明确的数字政府领导体制和统筹推进机制全面建立。基础设施有效整合,数字鸿沟大幅消减,集约化效果初步显现。基础共享资源库基本建成,数字政府重大项目全部启动实施。
基础设施整合指标:推动具备条件业务系统的云迁移部署,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成效初步呈现。
到2022年底,政务信息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思路,横向覆盖到有需求的各相关单位,纵向覆盖到有需求的嘎查村,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建立,政务云、数据中心对数字产业、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协同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新技术在协同办公、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业务中广泛普及,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基础设施整合指标:进一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业务系统云迁移部署,网络承载能力、数据共享能力、业务支撑能力、网络信任能力大幅提升,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3年底,一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业务平台带动政府部门提供整体联动、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数字化服务型政府。
基础设施整合指标:完成具备条件的存量业务系统云迁移部署,网络承载能力、数据共享能力、业务支撑能力、网络信任能力全面提升,实现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集约共享。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优先行动任务。
1.基础设施集约化行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统一政务网络、统筹基础资源、深化技术应用、构筑安全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用、集约共享。
(1)统一政务网络基础设施。持续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与应用,进一步优化网格结构,加快推进非涉密政务专网与政务外网的整合对接;大力推进政务外网的升级改造和政务外网按需向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延伸拓展,进一步扩大政务外网服务范围,加强移动平台建设,全面支持IPv6技术应用,拓展互联网服务能力。
(2)统筹基础资源。优化现有云计算、数据中心资源布局,加快推动部门云资源向统一政务云平台整合迁移。加快构建统一、共用、可靠、按需服务的政务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开展全网安全预警监测。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电子认证管理办法》,推广政务外网数字认证服务。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上云。新建业务系统统一部署到政务云,有效解决部门业务“烟囱林立”、系统分割、功能单一、资源分散的局面。强化PaaS层服务,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支撑能力和质量,满足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增长的资源需求。
(3)深化技术应用。全面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跨界融合、智能化发展加速等新趋势,探索推动5G、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的普及应用,促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重点支持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产品追溯、电子证照、市场监管、金融等领域的应用。
(4)构筑安全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
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边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快速联动、协调处置的基本原则,强化预防优先、管控并重的安全意识,形成上下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管理工作,从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构建人员、行为、设备、系统、数据全要素可信网络,形成有效保障“数、云、网、端”的整体安全防线。强化国产软硬件技术、设备应用,全面推进国产密码应用,推动区块链、IPv6和视联网等前沿技术在统一政务外网、政务云的规模部署,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国产密码基层支撑体系和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
2.政务大数据共享行动。加快推进基础数据资源库集中共建共享,推行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化建设,打通数据壁垒,优化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建筑物、社会信用、文化旅游、电子证照八大基础库以及民生、舆情、政务服务、社会治理、行业管理五大主题库,统筹构建我旗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1)深化数据采集整合。加快推进各类文件、档案、证照等纸质材料电子化,加强感知设施建设,实现业务数据、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更新。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的数据采集体系,不断完善采集机制,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质量。
(2)共建共享基础资源库。不断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建筑物、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电子证照、文化旅游信息等基础数据库,以及民生、舆情、政务服务、社会治理、行业管理五大主题库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构建多源融合、统一高效、灵活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
(3)旗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依托统一的政务网络和政务云,以基础共享资源库为支撑,以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为枢纽,完善我旗主题和专题数据库,对接共享行业、舆情、运营商等社会大数据,统筹数据资源管理和治理。推进高标准旗一体化政务云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我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数字化智慧化项目建设提供基础软硬件、数据存储等支撑。不断完善数据的采集、汇聚、更新、协同和供给机制,统筹调度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推动实现数据标准统一、服务方式统一、出口入口统一,持续丰富数据内容,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形成支撑数字政府、数字产业、数字社会的基础数据资源池。
(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存储、更新等管理,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相关标准规范,提升我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联国家、自治区,两级数据共享交换枢纽作用,拓展基础共享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加快消除“数字鸿沟”,逐步扩大信息资源共享内容,提升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
(5)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分级分类推进共享数据在辅助政务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群众等方面的应用。开发部署领导辅助决策系统,提高数据分析能力,运用大数据聚焦民生问题、感知社会态势,实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居民生活及城镇管理的分析研判。推进“大数据+纪检监督”,形成“立体人物画像”,提升纪检监察效能。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应用,对政务服务数据深度融合和智能分析,开展政务服务场景分析,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供支撑。
(6)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政务数据按政务公开规则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优先推动企业登记和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等数据开放。健全制度,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强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的有效应用,以需求为导向,促进多源异构数据深度融合、关联分析,为宏观调控、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提供灵活可靠的数据共享服务。推广应用旗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构建公共数据开放目录,重点围绕民生服务需求,实现可开放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鼓励引导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不断释放数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
(二)重点工程共建行动。
依托全区统一的系统平台,并将本地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与区级数字政府架构对接,确保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协同高效。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形成服务管理、决策指挥一体化格局。
1.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库,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实现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内容保持统一,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准度。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盟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全面提升我旗政务服务均等化和精准化水平。
2.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办事身份认证“应统尽统”、电子证照“应制尽制”、电子印章“应发尽发”、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自建业务系统“应接尽接”,重点推进非税系统、信用平台等本地自建业务系统的对接。依托“蒙速办”品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公共服务,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通过精简环节、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不见面审批”的全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构建“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就近办、自助办”,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3.“蒙速办”移动端建设。将“掌上”政务服务作为优化审批、再造流程的重要内容,依托“蒙速办APP”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掌上”服务,减轻企业群众到办事窗口“跑腿”的负担,提升移动端服务能力。持续拓展“蒙速办”移动端服务事项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服务,实现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蒙古文“蒙速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探索蒙汉双语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拓展政务服务多样化。
4.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建设。深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持续推进旗本级智慧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网上预约、智能导服、“一窗受理”、“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大厅;逐步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改扩建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强化智慧化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深化“政银合作”,充分依托银行服务网络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基层,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5.政务服务“一号响应”。持续整合优化我旗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切实提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实现我旗12345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的融合对接,逐步拓展受理渠道,完善知识库共享、分中心联动等机制,全面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6.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依托全盟统一的“排队取号评价”系统,实现对我旗范围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所有办事场所从取号、叫号、办结到评价的全流程电子化监控,实现与全区统一“好差评”系统的融合对接,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主动识别、精确化解堵点和难点问题。建设完善我旗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平台与“好差评”系统等深入融合对接,逐步实现我旗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细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务服务经验复制推广,推动我旗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7.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采用全盟统一建设、购买优质服务的模式,建设以“统一技术支撑”“统一信息资源库”“统一智能化云搜索”三大系统功能为支撑,以统一运维监管、统一绩效评估、统一安全防护为保障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与自治区政府网站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为龙头,将我旗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实现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为牵引,各地政府网站、各部门为支撑的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8.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依托全区一体化交易平台、监督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推进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场地环境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我旗一体化交易平台线上线下的服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结合全区一体化交易的运行机制,厘清监管部门、服务平台和各交易主体在项目进场、开评标、合同签订、履约评估等全流程交易各个环节中的任务和责任,统筹建设我旗一体化交易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参与平台交易的各方主体进行数字化研判分析,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效能,为评估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9.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库和电子病历库共享、互认,利用居民身份证推行全民电子健康码,推动我旗医疗机构系统、疫情防控系统和体检系统互通互认,加快平台统一服务,围绕惠民服务和业务协同监管两大应用需求,丰富平台功能,全面推进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10.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依托大数据中心,共享对接数字产业平台信息资源,将统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多个部门的经济运行数据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建设经济运行监测平台,提供业务填报、数据管理、监测预测、辅助决策等功能,加强经济运行决策分析的系统性、即时性、精准性和科学性。
11.“互联网+监管”平台。充分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信用锡林郭勒等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加快构建我旗统一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应急指挥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依托自治区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与决策于一体,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监管系统,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监管履职情况的“再监管”,促进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智能监管和监管全覆盖。
12.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依托大数据中心,建设旗智慧环保平台,主要包括智慧环保软件应用平台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智慧环保软件应用平台包括“一个中心”即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一个门户”即生态环境统一应用门户和“三个平台”即生态环境污染防控平台、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决策分析平台。配套硬件设施包括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室、监控室、网络机房等场所的设备采购以及噪声监测前端设备采购等。
13.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持续升级完善并推广应用现有旗建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并加大与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平台等系统平台的深度融合对接,苏木镇政府及其部门公文签批、信息采编、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工单办理等业务全覆盖,推进“办文、办会、办事”一体化服务,实现与全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强国产密码应用,推进自主可控的移动办公应用。加快公文电子归档,推动构建统一的公文大数据中心。
14.旗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旗统一指挥调度中心和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平台,嵌入对接、融合共享应急指挥、“雪亮工程”、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文旅等综合性业务平台及各部门、单位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对旗各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的集中展示和综合智能化分析。加快新技术与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利用数据关联分析、数学建模、虚拟仿真、物联监测实景、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进行模块化推导和对现实世界的态势感知,为政府决策指挥提供趋势预判、预测分析和风险预警。
(三)数字经济协同行动
1.与数字产业协同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引导数字产业发展,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推动政务数据、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以数字产业发展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我旗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动能、新业态。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构建整体政府。
2.与数字社会协同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数字社会发展,统筹政务信息资源,推动政务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融合应用。以数字社会发展助推数字政府建设,加快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食药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公民、组织等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旗数字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组,由政府常务副旗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负责旗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编制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责任明确的数字政府统筹推进机制。旗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自治区相关信息化规划的衔接。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切实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依托旗网信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数字政府专家智库,建立专家咨询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协助开展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的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机制保障。制定完善旗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网络安全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推动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数据集中共享、业务系统协同联动,形成数字政府统筹运行新格局。推行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监督的发展模式,以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培育IT企业参与数字政府的建设、运维、技术支撑等工作,推行“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建设运营机制,促进企业、社会共同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各部门要强化合作共建意识,推进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整体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
(三)资金保障。结合“新基建”相关政策的实施,创新投入机制,做好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统筹政务信息化项目和资金,设立数字政府专项资金,建立发改、财政、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分工明确的联合审批和运行监管机制,推行建设资金统筹管理,推进集约化发展。结合机构改革有关要求,优化整合现有信息化基础资源和运维资源,统一运维流程和服务标准,实现运维集中化,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行运维服务外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将数字政府相关项目建成之后的运维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人才保障。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数字政府领域行政、事业单位用人、薪酬管理机制,设置科研技术专岗,引入市场化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精通政府业务、能够熟练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采取刚性、柔性引才双驱并行,以客座专家、顾问、定期服务、兼职等形式,多措并举吸纳数字政府人才。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政府、事业单位、高校、国企之间专业人才多向流通,发挥合作开发效能。将数字政府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公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对数字政府建设思路、理念的认识。
(五)监督考核。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综合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范围。建立数字政府运营绩效监管系统,提供评价指标设置、管理、发布、自动化评估数据采集等功能,定期获取各平台、各部门系统数据,通过监督考核、公众评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现政务效能监督和考核评价,利用科学的量化指标,对各部门业务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和结果展现,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