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日下午,政府旗长双宝主持召开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自查工作,研究审议苏尼特左旗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各项支出费用、挂牌出让巴彦乌拉苏木巴彦芒来嘎查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起始价、苏尼特左旗PPP项目聘请全过程咨询服务、《苏尼特羊联合育种实施方案》、2022年重点推进嘎查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变更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等事宜,具体纪要如下:
第一项: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7月30日二连浩特市出现疫情以来,我旗第一时间召开了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暨突发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第六次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3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右后旗也出现了疫情,我旗“外防输入”压力显著增加。
会议要求,要立刻排查摸清7月27日以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右后旗等疫情风险地区来返我旗人员情况,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旗政府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调度,严格落实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暨突发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第六次会议上做出的各项安排部署,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巩固我旗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第二项:安排部署迎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事宜。会议传达了《关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并进行部署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务必高度重视。这次国务院大督查是检验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一次“全面体检”,全旗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全面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负总责,结合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压力传导到个人,做到“定点、定人、定责”,做到任务无空缺、责任无空档、工作无空隙,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快速推进、全面完成。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要围绕本次督查的十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不遮掩回避,查缺补漏,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亮点,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我旗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四要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迎检工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强化“一盘棋”意识,加强协调联动,严守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把迎接国务院大督查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利时机,推进全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三项:关于提请审议苏尼特左旗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各项支出费用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苏尼特左旗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紧急采购各项费用支出事宜,涉及旗综合协调保障、物资调配、备用酒店、集中隔离储备、生活物资保障、社会管控、流调溯源、交通保障、人员分流、医疗防控、监督执纪、宣传舆论12个专班和7个苏木镇及民政、住建2个部门共计17项4361.0922万元,各专班、各部门经费申请红头文件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政办汇总后报财政局,统一纳入下半年预算调整,年底要对疫情期间支出的各项费用开展一次专门审计。
第四项:关于提请审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国道331线(原省道101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国道331线(原省道101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形式供应项目用地。旗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项:关于提请审议协议出让国道331线(原省道101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及确认成交价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协议出让国道331线(原省道101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公路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及成交价格。旗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项:关于提请审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苏尼特左旗残疾人托养中心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苏尼特左旗残疾人托养中心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形式供应项目用地。旗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项:关于提请审议挂牌出让巴彦乌拉苏木巴彦芒来嘎查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起始价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挂牌出让巴彦芒来嘎查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起始价格。旗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项: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白音乌拉矿区芒来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先行用地的批准事宜。
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用好“保供”政策加快用地手续办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226号)和《关于用好“保供”政策加快用地手续办理的补充通知》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保障东北地区煤炭供应,会议原则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白音乌拉矿区芒来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先行用地61.1434公顷。旗自然资源局要督促项目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抓紧准备该工程正式用地报批。
第九项:关于提请审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满都拉图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及划拨形式供应项目用地。旗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项:关于提请审议苏尼特左旗PPP项目聘请全过程咨询服务相关事宜。鉴于苏尼特左旗养老服务中心和苏尼特左旗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2个PPP项目因历史原因存在手续不规范、投资超概算、建设内容超出合同等问题,会议原则同意以公开招投标形式聘请第三方一并对项目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和指导规范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审计要求和监管要求。一是以第三方工程咨询费预算160万元(含税全包价,牧区养老服务中心90万元、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70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最终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二是重新梳理2个PPP项目合同原有工程量和实际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以内尚未完成的工程抓紧推进,合同以外已经完成的工程经核算确认后纳入合同一次规范整改到位。三是牧区养老服务中心PPP项目由阿布日拉副旗长牵头负责,民政局具体负责,列出推进计划,分出轻重缓解,挂图作战,确保10月份供暖季前投入使用。四是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PPP项目由姚迪副旗长牵头负责,教育局具体负责,重点加快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房前屋后及道路硬化工作,拿出详细施工方案,确保年内完工。
第十一项: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印发《苏尼特羊联合育种实施方案》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方案内容,旗农科局要按年度制定《苏尼特羊联合育种实施方案》,每年根据产业规模调整项目补贴资金,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旗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第十二项: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苏尼特左旗苏尼特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内容,安排由旗农科局牵头,一是结合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聘请专家对方案内容进行完善,同时要征求合作机构的意见;二是安排法律顾问对方案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第十三项:关于提请审议《苏尼特左旗“2+5”盟、旗两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苏尼特左旗乡村振兴“2+5”实施规划》内容,旗乡村振兴局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
第十四项:关于提请审议乡村振兴2022年财政配套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2022年旗财政配套衔接资金500万元项目实施计划,旗乡村振兴局要按照衔接配套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同时,各苏木镇要对嘎查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项:关于提请审议苏尼特左旗残联“十四五”规划相关事宜。会议原则同意旗残联编制的《苏尼特左旗“十四五”残疾人发展事业规划》内容,参照盟级规划的发文主体,以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
第十六项: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公开招录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相关事宜。会议原则同意卫健委上报的《2022年公开招录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一是按照《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补短板、提能力”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动我旗环境采样人员和消毒过程评价监督人员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招录人员工资参照我旗定额人员工资水平执行;三是招聘人员的身份参考盟里方案,签订合同期限、人员权利和义务都要在《方案》中明确,由卫健委和人社局从各自专业角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能突破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经政府分管领导把关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项: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重新修改优化城市“破路、破绿”工作实施方案》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重新修改优化城市“破路、破绿”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由旗住建部门负责印发实施。
第十八项: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重点推进嘎查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2022年重点推进嘎查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由住建部门牵头,充分考虑我旗牧区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垃圾箱配置,加快推进重点嘎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提升。
第十九项:关于提请审议变更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相关事宜。
根据项目竣工后工程决算审计结果中实际投资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将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工程项目投资总额1767.54万元变更为1243.7388万元。由宝力德常务副旗长牵头,赵利强副旗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旗住建局、给排水公司积极主动完善相关材料并对投资总额变更原因和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由旗发改委及时向上级发改部门申请销库。
第二十项:关于提请审议苏尼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调解相关事宜。
会议原则同意与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法院调解书从2023年起三年内支付完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