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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敬献花篮仪式的通知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04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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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委各部门、旗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要求,为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2024年9月30日开展烈士纪念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苏尼特左旗烈士陵园:

  三、公祭烈士仪式议程:

  1.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全体人员脱帽,向为祖国和人民英勇献身的烈士默哀(约1分钟);

  3.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4.礼兵向烈士敬献花篮,奏《献花曲》,整理缎带;

  5.瞻仰烈士纪念碑。

  四、参加人员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旗直各单位、各苏木镇党员领导干部、驻军部队代表、学生代表、烈士遗属。教育局负责通知1个班学生参加仪式。

  五、活动要求

  1.参加烈士敬献花篮仪式人员着装庄重得体,可以佩戴获得的荣誉勋章,保持队列队形。

  2.烈士敬献花篮仪式由旗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主持烈士敬献花篮仪式不设主席台,参加烈士敬献花篮仪式人员应当面向烈士纪念碑肃立。

  3.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的统筹协调,仪式现场应当标明肃穆区域,设置肃穆提醒标志。在肃穆区域内应当言行庄重,不得喧哗,不得接打电话4.旗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苏木镇、各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烈士英雄事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崇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