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草原丽轩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苏左自然资字〔2024〕124号)已收悉。为有效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满都拉图2段,经旗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位于满都拉街南、宝达尔路东草原丽轩小区64520.4平方米土地进行收回。请你局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确保依法合规。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