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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523011672048D/2025-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苏尼特左旗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9-09 08:51:55 公文时限 有效

关于苏尼特左旗进入2025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09 08:51:55   来源:苏尼特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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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火期与戒严管制期:苏尼特左旗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防灭火戒严管制期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苏木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后戒严管制期,戒严管制期限和区域由苏木镇人民政府划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按照划定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职责任务及责任人,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林牧区毗邻地区、部门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一)禁火规定:戒严管制期内,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生火取暖、焚烧垃圾等非生产用火和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二)用火审批:野外生产用火须经旗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责任人、做好防救准备的前提下实施。

  (三)人员车辆管理:目前,秋季打贮草期间运输车辆增多,打草人员要加强防火意识,各苏木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的管控,排除火灾隐患。对辖区内所有牧民、工矿企业进行宣传,同时要针对重点地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突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工作层层划定责任区。严禁进入管制区域的人员车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采取加装“防火帽”防范机车跑火、封闭货车车厢防止可燃物洒落等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火车、公共汽车等司乘人员和乘客向车外抛掷未熄灭火源。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响应机制,各类扑救队伍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强化预案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物资、机具和装备储备,确保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

  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强化火情核查和早期处理,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电话或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报告。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深入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举报违规用火行为,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履行防灭火责任、拒绝接受防火检查、不消除火灾隐患、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草原禁火区用火,过失或故意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等,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1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进行曝光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苏尼特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479-2525556

  苏尼特左旗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苏尼特左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0479-2526973

  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119

  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值班电话:0479-2522789

  苏尼特左旗巴彦淖尔镇值班电话:0479-2525058

  苏尼特左旗查干敖包镇值班电话:0479-2525300

  苏尼特左旗巴彦乌拉苏木值班电话:0479-2525098

  苏尼特左旗达来苏木值班电话:0479-2525521

  苏尼特左旗洪格尔苏木值班电话:0479-2525655

  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值班电话:0479-2771311

  苏尼特左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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