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苏左政报〔2025〕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04 10:49:59 | 公文时限 | 有效 |
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安排,现将《满都拉图镇等7个苏木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的报告》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满都拉图镇等7个苏木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委发〔2024〕89号)要求,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苏木镇涉及政府领域需由旗直部门收回,由主责变为配合的事项清单进行审定,重点审定过去赋权给苏木镇,但苏木镇无力承担需由旗直政府部门收回或将旗直政府部门变为主责部门的事项。
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2024年10月作为全盟扩面试点苏木镇先行推开,其余6个苏木镇2025年2月全面推开。首先由苏木镇对自身承担的职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经过与旗直部门磋商、征求苏木镇及社会各界意见等“三上三下”听取意见环节,对有争议有疑义的由专班组织苏木镇、旗直部门进行论证,盟履职事项清单工作专班请盟直业务部门进行把关等程序,形成了各苏木镇履职事项收回清单、配合清单、基本履职事项三张清单。6月5日,旗专班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0日旗专班提交旗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6月底盟专班、自治区专班备案审查,同意我旗进入旗人大常委会合法性审查阶段。
二、需审议事项说明
(一)收回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经评估苏木镇无力承接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等,主要依据以下4种情形确定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一是对照中央编办印发的两批次乡镇(街道)965项履职事项,实际工作中有这类事项的原则上列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如自建房安全等级鉴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判定治理工作等事项;二是专业性强、执法要求高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项。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三是按照基层减负要求的考核评比类事项。如对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宣传发动、组织参保工作的考核;四是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各级部门均不再开展的事项。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7个苏木镇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共分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平安法治等6个类别,具体事项共81项。虽然这些事项收回到上级部门,但是对于涉及“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的一些事项苏木镇仍然承担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配合事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以上级部门为主负责,苏木镇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如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维修工作,法律规定由苏木镇负责,但由于苏木镇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该事项由旗交通局负责,苏木镇列入配合事项。7个苏木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分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7个类别,具体事项共80项。清单事项明确了旗直部门和苏木镇各自应承担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以及履职保障,明晰了上下工作链条,形成工作闭环。
(三)保留事项:保留基本履职事项是苏木镇负全责、全力为的事项。经各苏木镇梳理凝练,2个非边境苏木镇满都拉图镇、巴彦淖尔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分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综合政务等8个类别,具体事项满都拉图镇80项、巴彦淖尔镇77项;其余5个苏木镇均为抵边苏木镇,故增加稳边固边类别,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共分为9个类别,具体事项在69-74项之间。
按照清单编制工作安排,经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将由旗委、旗政府印发各苏木镇履职事项清单,并经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