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旗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苏左人常发〔2025〕49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审计整改中存在的推进不均衡、部门协同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旗政府立足全旗财政管理实际,统筹推进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这既是贯彻党中央及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部署的政治责任,也是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民生福祉、推动全旗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主要目的
通过系统化举措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一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健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制度完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回应人大监督和群众关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全旗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三、核心内容
围绕人大常委会3条审议意见,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通过开展整改“回头看”、强化多层督导调度、建立“发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地;二是着力提升工作质效,通过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和常态化沟通指导、实施“整改-规范-巩固”闭环管理,杜绝“屡改屡犯”;三是加强整改成效运用,通过建立审计结果转化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督导、推动制度修订完善,实现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提升治理能力转变。
四、实施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旗政府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二是严格时限要求。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效整改"分类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每季度报送整改进展;对涉及制度完善的整改事项,要求在整改期内完成制度修订并印发实施。
三是健全协同机制。建立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共享监督数据和整改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问题,成立联合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协同高效。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对整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肯定,对整改敷衍、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是注重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整改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