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民政局

办公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
   联系电话:0479-2522112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苏尼特左旗民政局机构职能

  旗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3、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旗界苏木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界线纠纷协调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落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政策,指导全旗精神卫生服务管理。

  10、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1、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督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4、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15、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旗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重大事项的监管。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拟订全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执行国家、自治区、盟级和旗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管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按规范程序及时储备申报项目。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全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旗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自治区、盟级和旗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全旗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推动全旗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自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及服务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嘎查(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嘎查、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旗市苏木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界线纠纷处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婚姻、殡葬、儿童福利、精神卫生、救助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牧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从事或参与非法出版活动的社会组织。调研指导、监督全旗社会组织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民政局:

  办公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苏尼特左旗民政局2楼)

  办公电话:0479-2522112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办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苏尼特左旗民政局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2521706

  殡葬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离5公里处(苏尼特左旗殡仪馆)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六日正常上班)

  办公电话:18047117919

  局长毕力格巴特尔:主持旗民政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