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据资源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旗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旗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承担全旗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工作。
(四)负责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旗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和监督工作,承担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统筹指导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和评估工作。
(六)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七)统筹全旗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技术局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
(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统筹指导全旗数字政府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旗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旗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负责旗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负责拟订全旗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提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数字化项目。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信息、督查、档案、信访、宣传、接待、后勤、财务、审计、资产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股。统筹推进全旗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清单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全旗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全旗政务服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承担全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安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协调指导全旗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承担全旗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和“好差评”工作,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负责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旗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承担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工作。负责全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及相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等工作。负责拟订全旗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发展规划、服务制度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制度办法并推动落实。负责协调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全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三)数字化发展股。统筹全旗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全旗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和建库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重要信息资源有效开发利用推进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组织全旗数据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组织拟订数据管理制度,协调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组织研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推进实施,协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行。组织拟订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网络数据安全评估监管工作。统筹数字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旗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提出上级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数字化项目。负责拟订全旗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形势分析工作。负责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推动数据要素相关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社会相关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旗数据管理及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等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研究制定发布。统筹推进全旗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相关规范体系建设。负责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领域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拟订旗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旗本级投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工作,承担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旗本级服务类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备案工作。
办公地点: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达日罕街18号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2525091
负责人信息:
松布尔 局长 政务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