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旗的餐厨垃圾管理问题,现发布通告解读如下:
一、餐厨垃圾定义
本通告所称餐厨垃圾,主要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废料以及废弃的食用油脂等。
二、责任主体
所有相关企业和个人,作为餐厨垃圾产生的第一责任人,需对餐厨垃圾的处置负责。
三、收集与存放规定
餐厨垃圾需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其密闭、完好和整洁。禁止将其他垃圾,如一次性餐饮具、餐巾纸等混入其中。所有餐厨垃圾必须存放在专用收集容器内,定时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处置。
四、禁止行为
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不得将其排入公共设施和河道、湖泊等水域。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不得用于饲养畜禽。
五、违规处罚
违反本通告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公众参与与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