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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3011672048D/2023-000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3-08-26 19:04:00 公文时限 有效

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26 19:03: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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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企业开办一件事

(照章税银社金医联办)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企业开办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三、服务事项

1.公司设立登记注册

2.公章免费刻制

3.新办企业税务信息确认

4.银行开户

5.社会保险登记

6.住房公积金登记

7.医疗保险登记

四、承办单位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部门

联合单位:公安部门、税务部门、银行、人社部门、公积金中心、医保中心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5号)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七条

  • 受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6.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7.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8.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禁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原件;

8.法人半身照;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0.《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补录表》(加盖公章);

11.参保人员花名册;

1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1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表

申请途径

1.线上申请: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或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请平台http://117.161.154.157:7011/psout/jsp/gcloud/psout/network/login.jsp

2.现场申请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3.邮寄申请:可通过邮政快递到付寄送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479-2522270

、业务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办结时限

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涉及收费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税务Ukey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社会保险登记

住房公积金登记

医疗保险登记

、结果送达

1.申请人自取

2.免费邮寄

、咨询途径办公地址和时间(提供电话、现场等咨询服务方式

电话咨询:0479-2520123

现场咨询: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地址: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延伸服务窗口办理时间:如有需要法定工作日时间之外办理的可拨打电话0479-2522270进行预约。

、注意事项

(一)市场主体可自主选择办理。(各部门申请材料附后)

(二)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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