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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左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2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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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了推进旗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 则。

  二、制定依据

    旗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正确方向,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 民为建设美丽苏尼特左旗、共圆伟大中国梦不懈奋斗。 
   三、开展原则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 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
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 路线,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 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 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从 苏尼特左旗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善于运用 民主的办法汇集意见、科学决策,善于通过协商的方式增进共识、 凝聚力量,同时善于正确有效集中、敢于担当负责。
  (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强化法治思维和规矩 意识,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自觉按法定权限、规 则、程序办事。 
    旗委在全旗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
   四、领导体制
     旗委由苏尼特左旗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和 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 5 年。  旗委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旗委全体会议(简称全会) 选举产生,由旗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旗委每届任期内,委员出缺的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 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可以召开苏尼特左旗党代表大会或者苏 尼特左旗党代表会议补选。 因调离苏尼特左旗、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 旗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辞去或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免去其 旗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停止党籍、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旗委委员、候补委 员职务自动终止。辞去、免去或者自动终止旗委委员、候补委员 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盟委备案。 
    旗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在旗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 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在本单位发挥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旗委设立若干议事协调机构,在旗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 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决策部署,负责旗委相关工作的统 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五、职责
    旗委对全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 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全旗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旗委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批示的重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并负 责组织实施。
(三)制定贯彻落实盟委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并负责组织 实施。
(四)制定贯彻执行苏尼特左旗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 大措施。
(五)讨论和决定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事 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事项等全旗经济社 会发展重大问题。
(六)讨论和决定全旗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 旗委重要规范性文件。
(七)决定召开苏尼特左旗党代表大会或者苏尼特左旗党代 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八)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九)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苏尼特左 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 他委员。
(十)决定递补旗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旗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 旗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十一)研究决定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和推荐事 宜。由旗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 会期间急需任用的,由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征求全会成员 的意见。
(十二)研究讨论全旗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 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十三)讨论和决定苏尼特左旗改革发展稳定、管党治党中 其他重大问题和事项。
    六、自身建设
    坚持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安排 1 次集体 学习,全年不少于 12 天,不得以常委会会议或者一般党员干部 讲座等形式代替。中心组成员应当坚持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集 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 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60 天,并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 1 2 篇调研报告。
    七、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 5 9 日旗 委印发的《中国共产党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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