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50102/2022-0031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苏左市监〔2022〕95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09:33:23 | 公文时限 | 有效 |
盟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根据《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盟公安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市监办字〔2022〕4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根据《锡林郭勒盟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苏尼特左旗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是否销售假药劣药行为,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药品或者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行为,是否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是否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并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是否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是否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行为,是否违法回收药品或者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行为,是否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是否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行为,违反药品零售连锁有关规定,“不连锁、假连锁”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疫苗储存、运输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和使用特殊药品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疫苗储存、运输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和使用特殊药品行为,医疗机构是否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医疗机构是否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医疗机构是否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况,医疗机构是否未经批准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一是4家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和药品未按标签标识的储存温度储存行为,对此情况警告处罚。二是1家医疗机构使用劣药行为,对此情况没收木香顺气丸等4种25(盒、袋、支)劣药,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车次,被检查单位34家。
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对全旗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化妆品行为;标签是否明示暗示医疗作用行为;是否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化妆品经营者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过期、变质、假冒化妆品行为;是否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示的进口化妆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超标超限和夸大宣传行为;重点检查美容美发场所是否非法滥用毒性药品和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非法从事医学美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查,一是发现1家化妆品店销售未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行为,对此情况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的36瓶未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2、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3、罚款10000.00元;二是1家化妆品店中间摆放的货架上发现了4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库库韩社天使之吻润色口红(限期使用日期:2021/09/25),对此情况处罚如下:1、没收4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库库韩社天使之吻润色口红;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三是对苏尼特左旗东方丽人化妆城进行检查时,在化妆品店中间货架上发现了金竹堂等3种(1盒59片)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对此情况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金竹堂染发膏等3种(1盒59片)化妆品;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四是对苏尼特左旗新丽人岛化妆城进行检查时,在化妆品店中间货架上发现了超过使用期限的懒人护发霜共9瓶,对此情况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9瓶懒人护发霜;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被检查单位52家。
苏尼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