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障合格碘盐供应,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关于加强未加碘食盐经营管理的通知》(内工信消工字〔2024〕673号)《关于强化食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盐管字〔2023〕613号)、盟工信局《关于对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进行公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定未加碘食盐由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盐业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采购和供应。经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盐业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配送中心立足实际梳理确认,现对全旗10家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予以公告,其他任何企业和零销商户不得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
监督电话 :0479-2522827
苏尼特左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