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整治,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照“四类问题”和“六类市场主体”,复查并建立问题起底清单,确保问题清晰可见。
二、要针对暴露问题,立即建章立制,采取创新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长效治理的制度体系。
三、完善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同步推进工作落实。请于8月15日下午前提交相关报告及清单。
四、旗督导协调组需将“四类问题”和“六类市场主体”纳入督导检查范围,确保问题全部清查,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