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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102/2010-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0-05-19 09:33:23 公文时限 有效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推进依法行政2010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9 09:43:00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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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左政发﹝201037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旗推进依法行政2010年度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

现将《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旗推进依法行政2010年度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1

苏尼特左旗推进依法行政2010年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锡林郭勒盟行署关于全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10年度安排》,现就2010年全旗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和四级联动机制建设,旗行政服务大厅要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电子效能监察效能,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都得到监督。继续加强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嘎查代办点建设。苏木(镇)全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嘎查全部设立代办点。要改善软硬件设施,规范便民代办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旗政府法制办、旗监察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
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水平。(责任单位:旗政府办、旗直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决策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组织法律专家或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4.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和《锡林郭勒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立的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有效期限、媒体公布、定期清理等制度,严格制定权限和制发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5.推行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要对其预期
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实施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明晰行政执法权责、减少行

政执法层次、下移行政执法重心的原则,对旗级执法权限进行整体研究、合理划分。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服务事项,交由旗级部门实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继续在旗级管理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完善农牧业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文书统一规范的目标。(责任单位:旗编办、政府法制办、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7.建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执法所需经费逐
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执法机关的业务经费、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禁止返还或者变相返还行政许可收费和罚没收入。(责任单位:旗财政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8.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 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旗政府法制办分别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 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本评查年度执法案卷总数的30%。旗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案卷进行复查复评,对违法行政案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并通报评查结果。(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9.继续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在去年旗运输管理、森林公安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草原监督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单位要根据《苏尼特左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左政办发〔200987号)要求,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并公布实行。(责任单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草原监督管理局、公安交警大队)

   10.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作出具体明确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1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

   五、探索新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2.
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

制、责任追究制和包案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定期接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复杂信访问题。积极主动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旗信访局、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13.开展农村土地(牧区草原)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旗农牧业局要尽快组建调解仲裁机构,依法及时开展土地、草原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化解矛盾和纠纷。(旗农牧业局)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4.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机
制,及时依法妥善处理举报投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责任单位:旗监察局、政府法制办)

   1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开展典型案例评析。实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对被申请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相关行政行为,作出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被申请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要求被申请人就个案做好善后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年底,对行政机关履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1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
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年底,对行政机关参加诉讼情况、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17.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着力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民生和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政府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18.
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
每年年终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旗政府,政府所属部门向旗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制度。对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当认真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旗政府法制办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双向交流,提高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19.加大依法行政责任考核力度。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政策规定、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科学设定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标体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探索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20.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旗有关部门要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真正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责任单位:旗编办、政府法制办)

   21.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政府法制办、信息办、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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