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兑现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实现灵活就业且与社区签订《灵活就业登记表》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返还金额,统一按最低缴费金额的2/3返还。
三、补贴计算方法
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日期开始,签订《灵活就业登记表》,从签订日期的下一个月起累计计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长(1月和12月从当月算起)。如:2024年4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024年5月签订《灵活就业登记表》,2024年享受时间为2024年6月至12月,当年共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7个月。
四、提供资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及复印件1份、本人医保卡(社保卡)复印件1份。
五、以下人员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本人持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法人、执行董事、股东、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以及联络员。
六、补贴支付
由社区(苏木、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个人申请,经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待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七、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八、咨询电话
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股:252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