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调整确定工作,请全旗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主动向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登记。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