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苏左语委办【2024】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07 11:16:34 | 公文时限 | 有效 |
各苏木镇,旗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各级机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2023〕 37号)要求,盟语委办拟于7月对全盟未持证未达标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水平未持证未达标人员。依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1〕103号)要求到2025年,相关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
未达标情况为: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未达到三级甲等;语文教师未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未达到二级乙等(包括幼儿教师);国通语播音主持未达到一级乙等;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未达到二级甲等,以及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 培训测试相关要求
( 一 )培训:我旗于4月13日- 14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培训,本期不安排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
(二)测试时间: 计 划 7 月 1 5日- 7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人信息表(附件)报 送指定邮箱,后续有关报名、测试、缴费等事宜由所属单位联络人负责,旗语委办建立联络人微信群,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后续事宜将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口令)。
三、 相关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 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09〕178号)统一标准收取费用(每人150元/次)。上述费用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各级机关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2023〕37号)要求,参加培训测试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旗语委办联系人:乌云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