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核查反馈问题为导向,坚持“群众主观能动、政府引导支持、因地制宜施策、保护治理并重”的原则,巩固拓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为推进牧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程资源化利用、末端集中处置提供有力支撑。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牧区垃圾减量治理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提升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是广大牧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方案》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
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起“源头分类减量、流程规范高效、全程资源化利用、末端合理处置、奖惩清晰严明”的一体化垃圾处置运行机制。
实施任务:
1.
加强非正规垃圾点整改;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
健全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置机制;
4.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组织保障形式:
各苏木镇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嘎查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领导小组,旗直各联系单位履职尽责,主动协调配合,以国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契机,精准包装策划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债券、争取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将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处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苏木镇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挖掘推广一批垃圾分类减量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充分借助传统媒介,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