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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0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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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左政发〔202064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现将《苏尼特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617日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7日印发   

苏尼特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盟委、行署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旗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14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5146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完善市场体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健全信用体系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 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公示、红黑名单公布、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推进信用文化建设等重要抓手,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共建

    政府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推动、示范作用,在打牢工作基础、提供基本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的同时,引导社会大众、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参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按照顶层设计要求,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各部门、各行业分工协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依规,规范发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规章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四)专项突破,整体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信用记录、信息共享、奖惩机制三个关键环节,紧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发布、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四个重要抓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务求高效。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成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取得成效,信用产品得到推广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重点行业和社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信息报送与共享

     依托《信用锡林郭勒》网上平台,全旗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的政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功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旗发改委适时组织培训,成员单位按照培训要求申请信用信息登录账号和密码,初始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盟社会和信用管理中心统一分配。成员单位指定报送员对法人、自然人双公示信用信息和红黑名单进行归集、报送。成员单位是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的政绩、披露、使用责任主体。发改委要加强对成员单位报送情况的统计和监督,确保双公示信用信息及时上报,每月20日前,由发改委汇总成员单位报送信用信息量,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并上报旗政府办公室。信息报送与共享工作作为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快重点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

     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广泛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商务诚信建设。围绕生产加工、商贸流通、食品药品、金融、税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企业信用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社会诚信建设。重点加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互联网应用及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完善服务对象和管理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守信意识。

      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信息。  

(四)开展分类监管,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发改委。

    (五)应用信用产品,推行信用承诺

     成员单位要积极应用信用产品,开展信用承诺制度。让诚信企业一路绿灯,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应用信用产品举例: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以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相关部门在接收到企业相关信息后,依法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限制或禁止。并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本部门信用归集和整理,并开展联合惩戒。发改委依托锡林郭勒盟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旗相关部门信用归集和整理。金融部门实现金融领域个人信用信息归结。发改委在备案、核准及审批项目时要求申报企业对所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信用承诺,在进行网上申批时会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来确定是否申批该企业所申报项目。

     (六)信用工作创新,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部门和成员单位要组织多种活动,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依法诚信纳税”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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