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尼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6个:(一)国民经济规划和综合办公室。(二)粮食物资储备和物价股。(三)固投和基础产业股。(四)能源环资和产业协调股。(五)服务业和社会发展股。(六)投资促进和重点项目股。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相关决策和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有关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旗总体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对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评估督导。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支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改革,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权限内主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

  (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五)负责全社会投资的综合管理,促进全旗投资,拟订全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盟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以及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改革措施,负责全旗重大项目推进和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跟踪落实利用外资情况;参与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权限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

  (七)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和盟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拟订本地区区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有序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实施服务业及现代化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推动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全旗重大科技项目突破,推动全旗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产业开发,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协调落实;根据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旗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保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动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储备的政策。推动国家粮食企业改革。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全盟粮食流通市场体制建设,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粮食流通、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拟订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申请、审核上报粮食流通、物资储备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指导实施;提出粮食和物资的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落实动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粮食仓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统筹能源、铁路、民航、公路、邮政等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拟订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普遍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十七)研究提出全旗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全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等行业的管理,拟订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转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协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交通运输局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勘察设计审批。

  2.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旗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旗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旗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4.与旗工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职责分工。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旗工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办公地址: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党政大楼6楼。

  办公电话:0479-2522778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信息:

张永军 党组书记、主任,兼任旗国防动员办公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任:主持发改委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