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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 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6-0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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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有关意见,有效保护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界壕满都拉图2段,保持其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长城违法案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文物督函〔2022〕10号)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苏尼特左旗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的请示的复函》(办保函〔2023〕821号)、《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建设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意见》等文件,拟对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进行收回,以确保文物安全及其可持续的保存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在开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的态度?

  2.您对《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的实施对本地区营商环境带来的作用?

  4.您认为《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对本地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5.您认为实施《苏尼特左旗草原丽轩小区住宅及商业用地项目涉及金界壕遗址地块收回方案》的主要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为紧急保护重要公共文化资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0日,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高鑫  联系电话:15048955355

  邮箱:ducha114@163.com

  公示期限: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5日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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