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左旗供电公司提升电动汽车 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实施方案

来源:苏尼特左旗供电公司  发布日期:2024-05-09 09:04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一、保障电网直接供电

  措施1:对新建居住区的受电工程开展设计审查和竣工检验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容量和预留安装条件一并作为审查检验重要内容,要求与其他公共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检验,确保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二、保障高效便捷办电

  措施2:推广“刷脸办电”、“一证办电”和“容缺受理”等便捷办电措施。扩展“蒙速办”和“蒙电e家”APP线上服务功能,开通“充电续航”报装通道,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供线上一站式报装的便捷服务。

  措施3:将电动汽车充电客户用电报装资料压减为1项。充分考虑居住区无具体“用电地址物权证明”的实际情况,实行“一区域一证明”或“多小区一证明”,以此减少物权证明出具频次和数量。

  措施4:压减接电时间,提供限时接电服务。低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装环节压减为“受理签约”和“施工接电”2个。低压无工程项目接入不超过5个工作日,低压有工程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保障低压客户“零投资”接电

  措施5:降低客户接电成本,提供“三零”服务。对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低压客户,电网企业延升投资界面到其电能表,对充电设施用电进行单独计量,使低压充电客户享受接电“零投资”政策。

  四、保障安全规范用电

  措施6:提供安全用电检查服务,联合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对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企业、居民小区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指导客户对电动汽车安全用电检查服务。

  措施7: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即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全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苏尼特左旗供电公司

  2024年5月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