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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苏尼特左旗赛汉高毕幸福石料厂“行政代履行追缴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苏尼特左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4-11-2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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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赛汉高毕幸福石料厂: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实施了代为履行矿山闭坑治理工作,2024年11月26日,向你单位下达《行政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苏左自然函〔2024〕29号)。因你单位经营场所已不存在、现场无人,且电话无法联系。行政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你单位,现采用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行政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苏左自然函〔2024〕29号),公告期30日。

  附件:行政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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