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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4-01-2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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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联系(电话:0479-2525668)。

一、总体情况

2023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55条。通过“苏尼特左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信息322条,累计阅读量5.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网站内容保障和动态更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股室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引导等功能。二是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做好政务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自我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保密法相关内容,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年内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梳理,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上级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强化落实组织领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负责人,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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