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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尼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苏尼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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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t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苏尼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9-25219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并定期做好调整。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网站内容保障和动态更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有领导分管、有股室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成网上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梳理,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的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期限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常态化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少,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改进,一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上级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强化落实组织领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负责人,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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