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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尼特左旗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苏尼特左旗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4-01-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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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t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苏尼特左旗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9-252106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现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共发布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关注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二是严格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需继续加强,我局涉保密性的文件内容较多,较为敏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务公开方式不足,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和旗委、政府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扩大公开内容,落实专人做好政务新媒体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上级部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强化落实组织领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具体负责人,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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