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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102/2023-00229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发布机构 民族事务委员会 文  号 苏左民委字[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5-02 15:37:22 公文时限 有效

2023年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2 15:37:22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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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深做细做实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模范自治区”

  二、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三、活动时间

  1、民族政策宣传月:5月1日至5月31日;

  2.民族法治宣传周:5月25日至5月31日。

  四、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五、工作安排

  (一)主活动

  围绕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嘎查)、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

  1.进机关

  各部门单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理论测试、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开设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专栏等方式,同时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党员T部职工民族理论政策水平。

  牵头单位: 旗直机关工委

  2.进企业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族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经信局、工商联

  3.进社区(嘎查)

  在城乡社区的中心位置、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宣传标语等,通过组织各族群众参加文艺表演、文体活动、主题宣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等载体,组织开展有奖竞答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牵头单位:民委、民政局、司法局

  4.进苏木镇

  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固边兴边富民行动,针对农牧民需求,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牵头单位:农科局、乡村振兴局、民委

  5.进学校

  结合“石榴籽育人深化建设工程”,在全盟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对各族师生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牵头单位:教育局、党校

  6.进连队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各族指战员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模范。

  牵头单位:武装部、各驻军部队、边防连队

  7.进宗教活动场所

  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积极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守党的民族和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宗教局

  8.进网络

  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十民族团结”行动,更好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舆论氛围。鼓舞各单位、宣传媒体利用新媒体积极推送转发国家民委“道中华”栏目中的刊载的体现“三交”的文章,学习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五个认同”

  牵头单位: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2.知识竞赛选拔活动

  宣传月期间,将在全旗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活动,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动员参与,在本部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做好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提高社会影响力。

  主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旗直机关工委、民委、教育局、团委

  3.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组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宣讲团,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就近就地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主办单位:民委

  承办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有序开展、成效显著。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社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盟、旗两级创建工作要求,依据

  9.进各领域

  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创新方式和载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主场活动

  1.启动仪式

  5月5日,在苏尼特左旗举办“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和集中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党委政府

  承办单位:统战部、宣传部、民委、司法局、乌兰牧骑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认真开展好有形有感有效、有感、有效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将各部门将各单位开展结果纳入7月份全旗民族工作督查及年底民族工作考核评价成绩依据中。

  (二)创新方法,强化落实。各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实现移动端、广播端、电视端、网端、云端全媒体传播,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把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有形有感有效。

  (四)总结经验,深化成效。 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情况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于 5月30日前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及佐证材料、像素较高的活动照片报至民委609室,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报送活动开展信息至少4篇信息(联系人:沙格拉,联系电话: 2522100),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旗民委邮箱。(旗民委邮箱地址: sntzqmsj2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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