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50102/2016-00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6-09-14 09:33:23 | 公文时限 | 有效 |
苏左政发〔2016〕123号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苏尼特左旗境内金长城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旗境内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好保护措施,做好长城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苏尼特左旗境内金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附件
苏尼特左旗境内金长城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
苏尼特左旗境内金长城的总长105.035公里,穿过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达日罕锡力嘎查,共划分为23段,墙体类别为土墙,保存墙体有31.07公里,其中保存一般的0.017公里、较差的1.090公里、差的29.963公里,消失73.965公里。分别占墙体总长的1%、1%、28%、70%。墙体中现存边堡1座,没有发现马面、关堡以及铺房。
保护范围:以墙基(壕堑)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墙基(壕堑)保护范围外界向两侧各扩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