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牧户哈斯额尔敦建设养殖棚圈审批的通知
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
关于核实你嘎查牧户哈斯额尔敦养殖棚圈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申请已收悉,经镇人民政府审核,萨如拉塔拉嘎查牧户哈斯额尔敦养殖棚圈建设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文件要求,同意对该项目按照实施农用地管理,项目备案用地0.3818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设施农用地项目管理。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要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牧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要严格按照批复附属设施用地规模面积使用,防止以发展设施农牧业为名,擅自改变用地类型。
二、严格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经批准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或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