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102/2022-003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苏左政服发〔2022〕51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09:33:23 公文时限 有效

苏尼特左旗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2-12-01 09:33:23   来源: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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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苏木镇、嘎查(社区)延伸,进一步加强苏木镇、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更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以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统筹整合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审批服务等多方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基础,同步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办理,实现办事群众不出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就能办成事、拿到证,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自愿申请。凡在全旗范围内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事项,申请人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由帮办代办员在委托范围内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2.依法办事。帮办代办服务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帮代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的事项,不得超权限办理,不得损害申请人合法利益及公共利益,做到代办不包办、服务不揽责。

  3.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申请人承担的费用外,帮办代办服务应实行全程无偿服务,帮办代办员不得以劳务、交通、通讯等任何名目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帮办代办费用。

  4.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纵向四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办理,高效便利服务群众。

  5.高效便捷。在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做到“好办快办易办”,积极营造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让办事企业群众感受到舒心放心暖心的政务服务。

  (三)工作目标

  2022年11月底前,各苏木镇细化制定公布实施办法,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苏木镇、嘎查(社区)帮办代办窗口设立、专职代办员队伍组建、清单制定公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规范等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23年3月底前,全旗基本形成“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格局,苏木镇、嘎查(社区)帮办代办工作更加规范,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基层实现“就近办”。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在现有“蒙速办·帮您办”服务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体系。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代办点,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线上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APP实现预约、查询、办理以及申请材料在各层级互传等功能。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置“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专席,开展基层帮办代办便民服务工作。

  (二)确定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电力供应等重点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无偿为基层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特别是针对牧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实际,全方位提供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各苏木镇根据实际,梳理公布、动态调整本地区基层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三)组建基层帮办代办队伍。各苏木镇要加快组建苏木镇、嘎查(社区)级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在各苏木镇、嘎查(社区)统一组建由嘎查(社区)“两委”成员、驻嘎查村工作队员、网格员、党员中心户为主体的帮办代办员队伍,嘎查(社区)至少确定1—2名专职代办员,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各苏木镇、嘎查(社区)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附件3-4),细化本级代办员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代办员责任。

  (四)规范服务场所建设。全旗所有苏木镇全部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挂“苏尼特左旗××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在所有嘎查(社区)全部设立便民服务站,挂“××苏木镇××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牌子。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八有”,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事项清单、有代办员责任清单、有机制制度、有工作台账。

  (五)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根据本地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基层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图。根据申请人需求,按照主动提前介入、接受申请人委托、签订委托协议、提供咨询指导、收集材料报送、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等环节开展帮办代办服务。

  (六)建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推行基层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预约服务等制度。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建立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部门配合有力、整体推进高效。建立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专项考核机制,纳入2023年度各苏木镇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基层政务服务评价机制,以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评估评价。

  (七)建立基层政务服务模式。同步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和有条件的嘎查(社区)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各地区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嘎查(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自助查询办理。拓展“政银合作”,推动银行网点作为政务服务点,鼓励企业开办、医保社保、不动产登记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银行网点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苏木镇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相关场所、设施设备、软硬件、数据等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做好所需各项经费保障工作。2022年11月底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制定公布实施办法。苏木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把关实施办法、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苏木镇紧盯任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旗政务服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工作。各苏木镇于每月1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旗政务服务局。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各苏木镇帮办代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建立帮办代办人员激励考核机制,提高帮办代办人员工作积极性。旗政务服务局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苏木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做法报送旗政务服务局,旗政务服务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通报和复制推广。旗政务服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级代办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不断加大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相关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苏木镇(街道)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2.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3.苏木镇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4.嘎查(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苏尼特左旗苏木乡镇(街道)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附件2

苏尼特左旗嘎查村(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附件3

  苏木镇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1.负责解答、咨询、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申请。

  2.负责将受理的代办件送交旗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

  3.负责将办理好的材料和结果送交申请人,并做好资料归档、满意度评价回访及帮办代办全过程信息记录工作,形成工作台账。

  4.负责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5.负责掌握苏木镇基本情况和帮办代办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积极宣传帮办代办工作。

  附件4

  嘎查(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1.负责解答、咨询、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申请。

  2.负责将受理的代办件送交苏木镇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或旗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

  3.负责将办理好的材料和结果送交申请人,并做好资料归档、满意度评价回访及帮办代办全过程信息记录工作,形成工作台账。

  4.负责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申请人。

  5.负责掌握嘎查(社区)基本情况和帮办代办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积极宣传帮办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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