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50102/2022-003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09:33:23 | 公文时限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和盟团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旗共青团工作, 推动我旗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忠实履职尽责,借鉴改革试点旗县在骨干队伍建设、组织机制创新、社会资源筹措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破除“机关化”作风和“行政化”依赖为主要任务,以干部来源多元化、组织方式多样化、引领动员网格化、工作内容项目化、生存资源社会化、运行机制扁平化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共青团的政治功能、形成社会功能,力争 2023 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团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模式
1.创新基层团干部选用机制
(1)进一步充实旗团委工作力量。按照编制职数配齐专职团干部,选配挂职副书记 1-2 名、兼职副书记 2-4 名,工作期限一般不少于 2 年。旗团委机关增加 2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2)选优配强苏木镇团干部队伍。苏木镇团委书记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 1 名副科级领导兼任(建议组织委员),设立团委专职副书记,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团的工作。在苏木镇“青年爱里”选配或指定专门的团干部,管理阵地建设。苏木镇团委增加1-2 名兼职副书记,主要从返乡大学生或嘎查(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青年中选拔。
2.建立基层团干部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
(3)建立团干部有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各级团委书记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机制。实施团干部目标责任制,设定定向履职计划,主要针对各级团干部制定履职清单,任期目标,按年度进行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定期公示。实行“书记不合格团组织不评优,团组织不合格书记不评优”机制,继续落实基层团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制度,通过团干述、党政评、青年议等方式评价团干部。
(4)建立团干部岗位目标激励约束机制。面向优秀嘎查(社区)团干部,每年推出定向招录事业编制、社工岗位。建立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工作骨干机制。针对非编制表现优秀的团干部优先推优入党、向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嘎查(社区)后备干部,评选各级“五四”青年奖章,推荐获取社会荣誉,嘎查(社区)团组织书记 100%进入“两委”班子。对于在编优秀团干部,旗团委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按程序优先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团干部,旗团委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建议调整。
(5)严格落实团干部协管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锡团联发〔2021〕2 号)要求,落实对团干部调整配备、考察考核、教育培训、转业输送、档案协管等方面的职责。党组织在酝酿选配团组织书记人选时应与上级团组织充分沟通,事先征求意见。旗团委每年定期向旗委和盟团委报告团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情况,建立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机制,协助党组织全面了解团干部工作情况。
(6)深化团干部密切联系服务青年机制。深入开展“青听”活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了解青年群众需求,提供服务,切实打通服务青年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 7 个苏木镇、53 个嘎查(社区)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驻校蹲班”“驻校蹲点”直接联系学生团支部、中队和学生活动,旗团委(含教育团工委)的专职团干部每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到中小学开展此项工作,经常性直接联系青年教师和学生,具体指导团支部和学校少先队工作。持续深化团代表联络站建设,依托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工作法,常态化开展 “两联”活动。
(二)改革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和运行机制
3.创新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
(7)加强旗级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建设。根据履职需要,严格遴选代表,注重吸纳青年教师、快递外卖、社会公益等全旗范围内人数相对多、有一定影响的行业领域团组织负责人进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团的代表大会基层和一线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70%,全委会委员中基层和一线委员比例不少于 50%,常委会委员中基层和一线委员比例不少于 25%。
(8)夯实传统领域团建基础。摸清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苏木镇、嘎查(社区)等传统领域团组织情况,依托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机关单位,改革建立行业系统团工委,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均建立团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强化“全团抓学校”意识,在全旗 3 所中学推行由班长兼任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班干部兼任团支部委员制度,实现团支部工作与班委会工作融合发展。将团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部署,年度考核占比达到 10%以上。
(9)扩大“两新”组织有效覆盖。成立非公团工委,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旗“两新”领域的团建工作,受组织部非公党工委和旗团委双重领导。推动“两新”领域已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立团组织条件的全部建立团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采用联建、区域化共建等方式及时建立团的组织或团主导的青年组织。
(10)抓实全团带队政治责任。健全旗少工委设置,落实“双主任”管理制度,全力抓好学校少工委的建设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少工委,建设红领巾阵地,开展特色活动,做好“家门口的少先队”工作。在小学建立教师团支部,小学、初中全面建立少工委。推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改革,建立教师专业科目职称评审和团干部、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成长发展路径,将当前从事团队工作的专兼职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序列之中。建立完善少先队辅导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突出政治考察,规范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个人申请、组织考察、正式聘任等任职程序。
(11)推进“青年爱里”阵地建设。依托全旗现有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活动阵地,按照青年分布和需求,推动各苏木镇至少建立 1 处“青年爱里”;持续推行“青年爱里”项目化工作机制,通过阵地多元化、活动项目化、队伍组织化、管理制度化等方式切实发挥“青年爱里”联系服务凝聚青年的阵地作用。
4.改进组织运行机制
(12)持续深化区域化团建工作模式。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服务基层”为理念,推动包联单位、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青年联合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团日活动,有效形成组织联建、团员联管、活动联办、资源联享、服务联供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城乡区域化团建工作格局。
(13)积极构建“网上共青团”新格局。依托“东苏青年”微信公众号,宣传展示共青团工作成果及团员青年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建立完善“旗-苏木镇-嘎查(社区)”三级青年微信塔群,各级团组织每天关注智慧团建系统,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于新转入团员,均纳入塔群管理,切实提高联系服务青年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5.构建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的青年组织体系
(14)培育青年社会组织。进一步创新团的基层组织形态,探索组建共青团主导的青年社会组织,建立青年服务联盟,联盟单位由人事、教育、农牧水利、电子商务、就业、金融等单位组成,根据青年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务。吸纳东苏旗籍大学生,建立大学生联盟,强化交流学习,提供专业服务。建立青年联合会,在青马工程骨干、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青年电商人才等多种领域吸纳人才,发挥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功能。
(三)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
6.提高发展团员质量
(15)严格入团标准。制定少先队员推优入团、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团员发展管理全过程积分制管理办法,通过量化标准、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等方式建立一体化培养评价机制。优化规模结构,重视初中、中职学校和社会领域的发展团员工作,基本消除初三、高中(中职)班级团支部覆盖空白,加大社会领域团员发展力度。严格团员发展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处置。
(16)严控团学比例。每年各学校依据在校学生人数申报入团名额指标,经旗团委统筹全旗各学校、各年级团学比后核准团员数量,保持团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结构,将初中团青比控制在 10%-15%左右,高中整体团青比控制在 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 40%左右。
7.抓实团员教育管理
(17)在全日制中学建立团校。团校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党员校长担任。落实《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配齐配强配优讲师队伍,大力创新团课教育,科学设计初、高中团课内容,探索团校课程教材的编制实施。明确少先队员、积极分子入团,应经过中学团校培训,且理论测试考核合格。
(18)提高团员信息化管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完善团员数据库和团员电子档案,主动做好流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联系服务﹐“学社衔接”率稳定在 98%以上。实行“一人一号、一证一档”,将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人事档案。
(19)丰富团的组织生活。创新“三会两制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利用“青年大学习”平台和“青年爱里”阵地,针对牧区团员青年分散特点,探索网上会议、网上团课、视频教学等新模式,增强团员在组织生活中的参与感、获得感。
8.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20)开展“团小青”建功行动。引领广大青年在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牧小青”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志小青”推动志愿服务升级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小青”推动青年创新创业,“网小青”助力网上共青团建设。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作用,依托“志愿北疆”平台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共青团“青”字品牌建设,抓实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青年安全岗等品牌创建活动。
(21)完善团员先进性评价机制。完善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落实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制度﹐全面启动分批入队,“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按照分类评价细则,组织实施等次评定。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组织实施以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方式的激励机制。
9.落实“推优入党”制度
(22)落实“三个一般”“两个主要”。落实 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28 至 35 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团组织意见。使“推优入党”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依据“推优入党”工作程序择优推荐,基层团组织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推优”并汇总至旗团委。推动“推优入党”相关材料纳入党员档案。
(四)完善党的领导机制
10.提高党建带团建实效
(23)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落实旗委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带团建“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在党建考核细则中明确将团队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适当提高占比。明确苏木镇、机关不低于 10%,学校领域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分别不低于 10%。在旗委组织部教育培训中单列青年干部培训版块,专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论述的学习培训。在各部门党建阵地建设中同步建设团建阵地。在苏木镇、学校、“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兼任团建指导员。充分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实施。
(24)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委巡察工作。将团建、队建工作纳入旗委巡察监督范畴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内容,巡察结果与基层党组织考评结果挂钩,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 1 次共青团工作汇报,专题研究 1 次团建工作。
(25)完善党团联合培养机制。完善政治吸纳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建立旗本级“优秀青年人才库”,推荐青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拓宽团员青年参政议政渠道。
(26)全面加强团教协作。明确旗团委主要负责人为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旗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教育团工委书记担任旗团委挂(兼)职副书记,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作。明确中学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管理,明确中小学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将团队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考评内容。
(27)保障团队工作经费。在原有工作经费基础上,按照全旗 6 至 35 周岁青少年人口数每人 1 元/年标准增加青少年发展工作经费。各苏木镇设置不少于 2 万元团组织工作经费,嘎查(社区)、学校设置不少于 5000 元团组织工作经费。为少先队工作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 25%。旗团委对各级团组织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8)青少年事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重点围绕青少年身心健康、社区青少年服务、特殊青少年群体救助、青年创业就业、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文化体育等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实施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予以优先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委副书记任组长,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政府副旗长任副组长,旗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改革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具体实施。
(二)统筹部署推进。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各部门衔接合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对重要问题和改革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积极妥善解决,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挖掘共青团改革中涌现的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做法,依托线上、线下的方式,对改革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深入宣传,努力营造全旗改革争先、改革强团、改革强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