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18:56:00 | 公文时限 | 有效 |
2024年,旗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贯彻到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攻坚克难,埋头苦干,担当奉献,为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推动医保全覆盖。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紧盯时间节点,加强征缴数据调度,常态化督办通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分发宣传手册、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等多种方式渠道扩大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群众对参保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今年全旗基本医保参保31813人,完成常住人口参保任务的98%(其中城乡居民参保23732人,职工参保8081人)。
二、持续推进医保惠民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做好重点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给予分类资助政策,确保100%参保和100%资助到位。落实落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定期与乡村振兴和各苏木镇,数据共享、问题整改,确保群众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医保直接结算和定点零售药店低收入人口医保直接结算工作,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三、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健全医保经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制度。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医保基金监管联席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违规违约、欺诈骗保行为的稽核检查和查处力度。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总额付费机制,控制医疗成本不合理增长。落实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积极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全旗1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7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持续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四、做好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后半篇文章”,着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效。今年将建立常态化、多形式经办服务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培训、“跟窗学习”等方式,对下沉经办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培训,确保医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加强基层保服务站(点)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基层医保站(点)的作用,使“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落地见效。
五、规范实施待遇保障政策。(一)严格执行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落实锡盟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精准实施各项医保政策;(二)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费用负担,提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能力;(三)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提高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四)将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照统筹区住院政策报支,提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待遇;(五)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巩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医保直接结算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牢牢把握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保基本、抓主业、促发展、解民忧,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狠抓精细化服务管理,不断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