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09:12:48 | 公文时限 | 有效 |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事业 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春节”假期临近,为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坚决遏制公车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车辆规范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 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保管等制度,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停放,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
二是如遇紧急情况需使用公务用车,必须向公车办报备,任务结束后按程序补单,避免无任务出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 明驾驶,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监管。
三是出车前要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包括油水、电路、制动系 统等,严禁带病上路。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 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及任何人均不得公车私用。 未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的单位(各苏木镇及事业单位),要严 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一事一单”申请用车,杜 绝申请一次用好多天的现象,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在小区等娱乐场所停放车辆。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 有关规定。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各主管部门请将此文转发至下 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经发现违规使用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苏尼特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