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苏左依法治旗办〔2025〕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09:24:10 | 公文时限 | 有效 |
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区诚信 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旗委依法治旗办决定开展新一轮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苏尼特左旗2025年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苏木镇、旗直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不需再重复报送),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四张清单盖章扫描报送至旗司法局邮箱或公文传输系统。
联系人:韩 金 联系电话:2521657
电子邮箱:dongsusifa ju@163.com
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苏尼特左旗2025年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盟行署诚信建设工 程工作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全 区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旗委依法治旗办 决定自2025年2月28日起,在全旗开展新一轮诚信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重点对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府失信行为,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商业欺诈、合同违约等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以及虚报冒领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等社会领域失信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对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政府失信行为进行新一轮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牵头单位:旗委依法治旗办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委、旗政府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25年3月12日前
(二)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牵头单位:旗委依法治旗办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委、旗政府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25年3月12日前
(三)聚焦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拖欠账款、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偷逃骗税、套取项目资金等失信行为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旗委依法治旗办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委宣传部,旗农牧科技局、教育局、 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苏尼特左旗分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邮政苏尼特左旗分公司、住建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5年3月12日前
(四)针对劳动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 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互联网、民政、电信等重点领域内,虚报冒领各类资金、教育科研学术不端、开办黑中介黑考培、过度诊疗、评审舞弊、欺客宰客等失信突出问题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旗委依法治旗办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教育局、农牧科技局、民政局、人 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25年3月12日前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5年2月28日开始至2025年3月12日 前结束集中摸排、起底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填报问题清单(见附件1—4,分别对应重点任务1-4),2月28日开始,3月12日 前向旗委依法治旗办报送问题清单,如经排查无问题要以正式文 件报送情况说明,逾期未报送视为无欠款。同时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认真办理,逐项分类列出整改措施,对疑难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妥善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本领域内失信问题得到起底整治、件件销号。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旗委依法治旗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谋划安排、统抓协调和定期调度,以通报、督办等形式,督促各苏木镇和有关单位加快推进落实。各苏木镇要发挥好属地管理职能作用,逐级抓好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采取务实管用的举措将 专项整治行动抓出成效,切实形成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