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3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苏左政发〔2024〕11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09:19:01 | 公文时限 | 有效 |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经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苏尼特左旗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苏尼特左旗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财农〔2024〕2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民委发展改革委林草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4〕601号)、《锡林郭勒盟落实2023年度国家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锡党农组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为切实推进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今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结合我旗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做好任务分解,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切实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坚持目标导向,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整改事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围绕整改工作的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整改提高的效果。
——坚持风险导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绩效跟踪监督检查,避免资金超范围使用、超进度支付等问题风险,确保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涉及苏尼特左旗8个问题。具体如下:
1、自治区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有所减少。2023年自治区本级衔接资金投入同口径较上年有所减少。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二是落实好负面清单制度。三是提前做好提交联合评审项目谋划工作。四是做好资金专项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有的项目超进度付款。苏尼特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20.83万元实施塔日根淖尔嘎查砂石路建设项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截至2023年6月28日,在工程进度未达50%的情况下支付336.67万元,超进度付款126.3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涉及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资金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付款,保证有效降低资金使用风险。二是各部门要加强项目谋划论证,完善项目库入库工作,围绕衔接资金适用范围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前期,确保各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资金支付比例。三是落实好《自治区民委关于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大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确保项目保质保量保进度。四是组织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理解和遵守能力。
责任单位:旗民委、农科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有的项目超范围使用资金。苏尼特左旗2022年实施的嘎查牧区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旗民委加强项目管理培训,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实施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彰显“三个意义”,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二是旗财政局立即筹集地方资金520万元,按照程序拨付旗民委,协助完成超范围使用资金整改。三是旗民委、农科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调研、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并提交旗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民委、农科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有的项目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不到位。苏尼特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8.87万元,实施嘎查集体经济项目,其中各嘎查2021至2023年共收取收益39.95万元,未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且未分配。苏尼特左旗2021年实施的产业优化升级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此外苏尼特左旗2022年实施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2021年实施的嘎查集体经济项目也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各苏木镇、项目实施单位对已经实施的经营性项目进行“回头看”,依据项目实施验收移交程序,进一步明确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和监督责任,按时督促完成收取资产收益,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确保发挥衔接资金效益,夯实集体经济。二是苏木镇根据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办法(试行)》),指导所属项目资产权益方嘎查集体,召开“三委”会议,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规范资产收益资金使用方向、使用程序。三是苏木镇对所属嘎查资产收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按照要求做好登记记录工作,并向项目资金来源单位备案报备。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少数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单一。苏尼特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20万元,实施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该项目除资产收益分红外,无其他利益联结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将联农带农利益机制情况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审因素,提高实施项目利益链接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二是各苏木镇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回头看”工作,组织嘎查统计梳理项目资产收益情况,建立台账,充分发挥项目资产经济效益,确保项目资产良好运转。三是各苏木镇、嘎查完善项目资产收益效益的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做好备案。资产收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益;资产收益效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租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带动周边及嘎查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个别项目资产效益较低。部分地区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时,年收益率较低。苏尼特左旗2022年达来苏木额尔敦敖包嘎查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建成后由嘎查集体自营,截至2023年12月21日尚未产生明显收益。
整改措施:一是旗乡村振兴局组织达来苏木和额尔敦敖包嘎查加强经营类资产管理,及时收缴收益资金,确保经营类项目实施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经营类资产管理,做好2021年以来帮扶项目经营类资产效益情况“回头看”排查工作,对无效益或效益低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经营性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苏尼特左旗存在“三本账”缺少使用年限、收益分配等要素。
整改措施:重新补充完善经营类、到户类、公益类资产三本账,补充使用年限、收益分配等要素,组织各苏木镇、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盟、旗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关办法,做好“三本账”和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项目库建设及绩效管理、公示公告落实工作需要改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紧盯项目谋划、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公示公告等关键点展开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提升对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联合评审制度,提前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有效解决项目谋划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推进组,推进组成员如下:
组长:双宝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宝力德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布和吉乐图 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王国明 旗政府办主任
包春生 |
旗财政局局长 |
毕力贡达来 |
旗农科局局长 |
包丁柱 |
旗民委主任 |
武晓妍 |
满都拉图镇镇长 |
巴雅尔 |
巴彦淖尔镇镇长 |
呼斯楞 |
查干敖包镇镇长 |
边疆 |
巴彦乌拉苏木苏木长 |
胡日勒巴特尔 达来苏木苏木长
宝乐日玛 洪格尔苏木苏木长
王峰 赛罕高毕苏木苏木长
罗宇彤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鑫 旗政府办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毕力格巴雅尔 旗畜牧业经营管理站站长
那顺乌日图 旗民委副主任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205办公室,罗宇彤同志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限期销号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补课”“返工”,确保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全力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加强日常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程序,做好绩效管理台账,完善项目从储备入库、立项实施到验收移交全过程管理和资金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切实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3、加大监督力度。各苏木镇要做好嘎查集体项目后期管护、监督工作,苏木镇指导嘎查集体制定好资产收益分配方案,严格把关可行性和可操性,发挥资产收益效益。旗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进,督促跟进推进分配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对推进不力的苏木镇进行通报。
4、及时反馈进度。旗政府督查室要掌握好整改进度,及时据实向旗委、旗政府汇报情况,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推进的工作,及时提请旗政府统筹推进,保证做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