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09:51:49 | 公文时限 | 有效 |
旗直(垂管)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旗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落实,扎实做好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决定成立全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盟委、盟行署、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对推进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系统谋划,认真梳理自治区考核评估指标,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各负其责,各执其职,扎实做好全区2024年考核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全旗在自治区考核评估工作中争名进位。
二、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双 宝 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 聪 美 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 员:阿拉腾呼乙嘎 旗政协副主席候选人、人社局局长
松布尔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美 丽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永军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统计局局长
高志勇 旗教育局局长
赵文红 旗工信局局长
昭日格图 旗公安局副局长
呼 伦 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程鹏飞 旗司法局局长
包春生 旗财政局局长
李树德 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局长
李 辉 旗住建局局长
阿木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毕力贡达来 旗农牧科技水利局局长
包建国 旗卫健委主任
荣向东 旗应急管理局
莲 花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萨 拉 旗人民法院专委
和 平 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龚智杰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哈斯敖其尔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罗宇彤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邢瑞峰 旗税务局局长
贺晓东 旗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张 强 旗供电分公司经理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松布尔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一)协调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全区和全盟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相关工作进展,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任务落实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实施办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4.0方案、2024年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和全盟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列出清单,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三)工作督办制度。工作专班实行日常督查和定期评价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终实绩考核,定期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相关工作进展或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工作要求
1.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照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自治区评估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副职及工作人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络员,具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工作。
2.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工作专班工作调度会议,认真落实工作专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地。
3.工作专班办公室不刻印章,由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代章。本工作专班为临时性工作机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2024年度自治区和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