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按照自治区党委、盟委行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意见》,结合县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党委必须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主持党委常委会分析形势,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真正抓扎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委会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县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现实体化运行,滚动排查隐患,主动协调跨部门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工把关,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的工作。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尽快的加以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安委会会同编制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责任,对危化品、道路交通等环节多的有关部门链条监管,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一次评估,那些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要及时纠正,必要的要收回来。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履行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所监管的企业可以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水平的项目,抓紧上报审批,有利于长期的发展。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上追一层,即追究到党委政府领导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级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现在看来,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要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弄虚作假,搞挂名矿场逃避责任的依法追究,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患演变为特大事故。要牢牢盯守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的措施。对整改不认真,未列入清单,因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县安委会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但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漏洞。对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要立即采取行动,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国企央企要发挥表率作用,国企总部央企总部要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戒,对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盲目承接相关业务。
(九)切实加强派遣劳工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用职业的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对于危险岗位派遣工,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数量较多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排查,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国企要起带头作用,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是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辞退农民工。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并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纪行为,狠抓一批作为典型来处理,对顶风作案的,屡禁不改的,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大曝光的力度,起到威慑作用。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猫鼠一家的腐败行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安全生产执法要理直气壮,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程。要强化精准执法,明确各部门管理权限,确定管辖企业名单,通过多种调查方式,切实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于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要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十二)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要配齐县、乡镇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要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领导班子,结合实际,选配懂安全生产行业专业且具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分管负责同志,同时要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要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居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违约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要严格落实事故值报制度,谎报、瞒报或者推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严格执行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各部门要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通报事故信息。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