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推动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 )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22] 1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强化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三)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五)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种植业。
(七)抓好节水示范区建设。
(八)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九)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十)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
三、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
成立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
制定完善节水制度,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节水型机关 (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校园建设活动,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
第三阶段:
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与初步验收,完成验收资料编制工作,于 5月31日前做好省市迎检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