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十四五”公路交通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7〕82号)基础上提出政策措施。
二、具体措施
1.理顺投资建设体制:逐步构建责权利对等的投资建设体制,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投资管理模式,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2.拓宽筹融资渠道: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向公路建设项目倾斜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保险资金以权益性资金性质参与公路交通建设。
3.建立健全规划衔接机制:加强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线位、标准、实施时序等有效衔接。
4.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急需动工建设特殊段落,给予先行用地和占用林地、草原支持。
5.优化前期审批流程: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勘测设计工作可以相互交叉进行,在路线布设和建设方案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可提前开展勘测设计等工作。
6.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