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提高美育质量,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旗中小学生美育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事实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1〕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的通知(内教体函〔2021〕5号)精神,根据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关于印发《全盟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锡教办发〔2022〕24号)要求。
三、名词解释: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
四、解读内容:
活动开展阶段:各中小学校开展活动阶段、展演活动阶段、全旗展演阶段。
活动展演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
节目分类:艺术表演类节目:声乐节目、器乐节目、舞蹈节目、戏剧节目、朗诵节目;艺术作品类: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摄影作品。
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声乐、舞蹈、器乐、语言类)、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摄影)、指导教师奖。